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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市民办幼儿园面临洗牌

作者:    来源:衢州新闻网-衢州日报      日期:2008年06月20日    访问次数:

  今年3月,省教育厅制订并下发了《浙江省幼儿园申办审批办法(试行)》和《浙江省幼儿园准办标准(试行)》。要求各地在今年10月底之前做好幼儿园等级评定和对民办幼儿园的重新审核工作。新的等级评定和幼儿园准办标准规定更细化,门槛也更高了。教育界有关人士认为,我市部分家庭式的民办幼儿园将面临生存危机,民办幼教行业将遭遇重新洗牌。

九华乡下郑村欢乐幼儿园一角

  新规——新标准规定更加细化,要求提高

  据了解,这是我省首次出台全省统一的有关幼儿园的《审批办法》和《准办标准》。此前幼儿园的准办标准是由我市各县(市、区)教育局根据当地情况自行制定的,那么新标准有何变化呢?

  市教育局基教处有关负责人介绍说,新标准将办园门槛提高了,原先笼统规定的一些条件作出了具体规定,例如在园舍设备上,要求幼儿园应独立设置,室外活动场地生均面积不少于2平方米;卫生要求方面,每班配备幼儿盥洗室,面积10平方米以上,洗手龙头4个以上,幼儿厕所大便器4个、小便器4个或便槽2米。在人员配备方面,平均每个班级至少配备1.5名专任教师,0.5名保育员。

  而在审批程序上,举办方必须提供“四证”:房产证或租赁合同、建筑质量检测合格证、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、食堂卫生许可和卫生保健合格意见。而在以前,申请时这些是不需要提供的。

  现状—— 农村民办幼儿园多数难达标

  据悉,2007年,我市有幼儿园1209所,在园幼儿有76593人。其中民办幼儿园1055所,农村小型家庭式为数最多。如柯城区九华乡目前有15所幼儿园,其中10所是家庭式的民办幼儿园。

  “多数农村民办幼儿园,设施简陋,尤其在生均场地和师资方面与新的准办标准(即最低标准)还有很大差距。”市教育局基教处负责人介绍说,如新标准中规定的“幼儿园应独立设置”、“室外活动场地生均面积不少于2平方米”,事实上目前很多农村民办幼儿都办在自家住房内,很多幼儿园几乎没有室外活动场地。

  在人员配置上,新规定要求专任教师应具有适用的教师资格证,也就是需经过幼儿教育专业培训。而目前,我市只有1151名专任幼儿教师具备教师资格证,只占总数的36%,距离不小。

  根据文件规定,“对不符合条件的,应暂缓审批,限期整改,待符合条件后再予以审批;暂缓审批期间应停止招生;经限期整改仍不符合规定条件的,由审批机关责令其停办。”

  采访中,记者发现一些明显不符合新规定的民办幼儿园对此有些无奈。九华乡一所民办幼儿园园长告诉记者,她园里只有20多名幼儿,一位教师,办园十几年了,也想趁此机会把幼儿园办好,可是对照新标准,出于资金、场地等因素,一些基础设施很难到位,短期内根本难以达标。更有一些民办幼儿园对新标准一无所知,也就谈不上有何应对之策。

    出路——提高幼教水平需要社会共同努力

  业内人士认为,新标准和新审批办法的出台,有利于规范幼儿园的办学行为,促进我市学前教育的长远发展。但同时,对我市很大一部分农村幼儿园造成较强的“杀伤力”。

  众所周知,我市大部分民办幼儿园承担着农村幼教任务。如果贯彻新规定,难免有一些幼儿园要面临停办,部分幼儿园也可能减少招生人数,以符合生均条件的要求。最终结果有两种可能:大部分在民办幼儿园入托的外来民工子弟,以及农村幼儿将面临就近入托难;要么“僧多粥少”,势必提高收费,最终将成本转嫁到家长身上。

  对此,业内人士呼吁,一方面,幼儿园创办者要积极创造条件,努力提高自身办园水平,争取达到相关标准;另一方面,社会各界,包括乡镇政府在内,也要积极地为农村民办幼儿园提供适当的帮助,努力使他们通过这次“大考”。比如,在新农村建设的过程中,把幼儿园也列入规划,由村级建设,建成后,可通过租赁或无偿提供等方式提供给办园方。另外,目前我市有很多撤并的村小,场地闲置,也可以整修后提供给园方使用。场地建设是农村幼儿园的最大“软肋”,也是办园方最大的投资负担。业内人士认为,幼儿教育也不仅仅是办园人责任,提高幼教水平需要社会各界共同努力。

  在采访中,记者也了解到,新政策出台后,有的幼儿园已经作出了积极的反应。九华乡下郑村欢乐幼儿园园长徐琴表示,一放暑假,他们就着手整改食堂,争取努力达到标准。徐琴从事幼教已经17年,通过努力,拥有教师资格证和园长上岗证,租用一幢三层的民房办园3年,目前有三个班,近百名幼儿,有4位教师和一位阿姨。 “有困难就一点一点去克服,最终目标也是为了办好幼儿园。”徐园长表示,她对未来依然充满信心。

  据了解,也有个别民办幼儿园想通过合并加盟等方式改善办园条件,争取跨过门槛拿到“入场券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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