办公室(与市财政局办公室、市地方税务办公室合署办公)
负责处理委机关的日常事务;负责重要文件、报告的起草和调研计划制订及组织落实工作;负责文秘、会议、机要、保密、信息、信访、宣传、档案、安全、资产管理等工作;负责所监管企业领导班子和企业负责人的考察、考核工作以及企业党的组织建设、思想教育、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。电话0570-3022202
企业资产监管处
负责草拟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和监督的有关政策和规范性文件;研究提出改革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和管理制度的意见;拟订国有资产产权界定、登记、划转、处置及产权纠纷调处等方面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;负责指导所监管企业法律顾问工作;承担委机关的法律事务;负责国有资产流失案件的查处;研究提出国有企业改革的政策和措施,指导国有企业改制,协调解决企业改革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,审核所监管企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;对所监管企业重大投资决策履行出资人职责,必要时对投资决策进行后评估;负责指导所监管企业合并、股份制改造、上市、合资等重组方案和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的组建方案,对其中需要国有股东决定的事项提出意见;负责组织协调所监管企业债转股、兼并破产、解散清算、关停、重组等工作;审核所监管企业资本金变动、股权转让及发债方案,负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界定、登记、划转、处置及产权纠纷调处等工作;研究和完善授权经营制度并对授权企业进行监督,研究提出业绩合同等企业资产保值增值目标管理的方法并组织实施;负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收益、国有产权转让收益和经营者风险抵押金的监缴工作;根据各方面对所监管企业的评价意见和授权经营考核审计情况,综合考核所监管企业的经营业绩;研究提出重大决策责任追究的意见和措施;配合审计部门对所监管企业领导人经济责任审计,组织指导所监管企业的内部审计工作;根据《国有企业监事会暂行条例》的有关规定,负责监事会日常工作。电话:0570-3036265
统计评价分配处
负责全市国有资产统计和所监管企业财务决算备案工作,建立全市国有资本金统计信息网络,根据有关规定对外发布统计信息;综合研究全市国有经济和重点企业的运行状况;负责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办法;负责建立和完善企业绩效评价体系并组织实施;拟订国有企业清产核资的政策及制度、办法,组织所监管企业清产核资工作;拟订国有企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,根据国家有关规定,对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的总体水平进行调控,研究拟订市属企业经营者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。电话:0570-3036237
产权管理处
接收企业改制后剩余的国有资产;编制企业国有资产经营预算方案;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国有资产收益管理法规制度,提出并组织实施国有资产收益管理办法,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。电话:0570-305524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