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
衢政发〔2008〕33号
衢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市西区
一期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
市环保局、西区管委会:
市环保局《关于要求对衢州市西区一期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批复的请示》(衢环〔2008〕50号)悉。经研究,原则同意《衢州市西区一期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》(以下简称《报告书》)。现就西区规划实施中的有关环境影响事项批复如下:
一、做好餐饮业和文化娱乐业规划。西区餐饮业和娱乐业空间布局要相对集中、有序发展。对从事餐饮业和文化娱乐业的建筑,要提出必要的配套设施要求,确保同步建设到位。
二、优化环保基础设施配置。西区一期生活污水要纳入市区城市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,并统筹安排今后二、三期建设中的污水处理工作。要立足长远,对区域内集中供热问题进行科学论证,制定合理的规划方案。要按照资源化、减量化、无害化的要求,科学设置生活垃圾、医疗废物等固体废物的分类收集设施,合理布局和设置固体废物暂存和中转设施,防止二次污染。
三、重视区内污染和周边污染因素。要积极创造条件,依法督促区内主要污染源尽快实施搬迁,减少废气污染,同时充分考虑衢化片区污染对西区二、三期开发区域的环境影响,合理安排区域内的项目布局、用地规划和功能定位。要防止重污染产业在西区上游和上风向建设。
四、严格按规划实施开发建设。西区一期开发建设应严格执行《衢州市西区中心区一期城市设计》规划,如需调整,应按有关程序规定报市政府批准。市环保局要按照《报告书》的要求,对西区一期规划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及时进行分析、预测和评估,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,努力把西区建设成为生态文明的样板、人与自然和谐的城市新区。
二○○八年七月四日
主题词:环保 环境影响△ 批复
|